报告显示,2009年我国公共社会福利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(GDP)的比重为9.4%,在OECD的30个会员国中,继墨西哥(8.2%)之后排在第二位。该报告引用了OECD上个月15日发表的“经济危机之后社会福利支出”统计,这份统计资料更新了各会员国2008-2009年间社会福利支出数据,还附加了2010-2012年的展望值。
根据统计,福利支出比重排第一的国家是法国(32.1%),丹麦排在第二位(30.2%),另外,德国(27.8%)、意大利(27.8%)、英国(24.1%)和日本(22.4%)等都超过了20%。OECD会员国的平均支出比重为22.1%,和2007年(19.2%)相比升高了近3个百分点,预计到2012年将维持这个水平。
虽然韩国的福利支出比重没能达到OECD的平均水平,但在1980年之后的20年间,我国福利支出的年均增幅为16.6%,大幅超出OECD平均水平2.5%。另外,从反映了消费者物价因素的实际社会福利支出的增加率来看,我国2007-2012年的平均增加率为37%,不仅超过约10%的OECD平均水平,在所有会员国中也是最高的。澳大利亚以29%排在第二位,希腊则出现17%的负增长,在所有会员国中是最低的。
从福利支出的形态来看,2009年OECD会员国所有现金支付的支出比重(占GDP的12.6%)要多于实物支付比重(9%)。现金支付可以为受惠者提供选择的自由,而实物支付包括医疗服务、教育、饮食、住宅和职业培训等,是福利国家在发展初期的主要福利形式。我国的实物支出(5.5%)高于现金支出(4.4%),墨西哥、冰岛和澳大利亚与我国的情况相同。相反,法国、德国、奥地利、比利时、意大利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希腊、日本等相对来说福利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,现金支出要大于实物支出。
另外,对2009年和2025年的老年人人口和年金支出趋势等进行调查分析发现,我国是在OECD会员国中也是唯一一个预计到2025年年金支出增加率将超过老年人人口增加率的国家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