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年,家庭、企业、政府的负债规模为GDP的220%左右,但2006年底提高至236.5%,2007年更提升至245.9%,2008年猛增到273.7%,去年突破了280%。
分主体来看,民营企业的负债与GDP的比率从2003年第二季度的131.4%提高到今年第二季度的158.0%;同期家庭从72.8%增加到91.6%;政府从18.2%上升到40.1%。
各领域的负债规模与GDP的比率之所以直线上升,是因为2000年以来各经济主体的负债规模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。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负债规模2003年第二季度为135.3万亿韩元(约合人民币7642.7724亿元),而今年第二季度增加到517.9万亿韩元,增加了约3倍。非金融法人领域的负债同期从975.3万亿韩元增加到2039.3万亿韩元,家庭和非营利团体则从540.3万亿增至1182.2万亿韩元,均增加了1倍以上。相比之下,同期名义GDP从742.1万亿韩元增加到1290.6万亿韩元,仅增加0.74倍。
现代经济研究院方面分析认为,在消费和投资乏力的情况下,各经济主体的负债进一步增加令人担忧,政府需为改善各主体的稳健性进行相应努力。(完)